衢州市柯城区全域幸福水网建设工程—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
(一)建设单位: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
(二)项目名称:衢州市柯城区全域幸福水网建设工程—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
(三)行业类别:河湖整治(不含农村塘堰、水渠)
(四)建设地址: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庙源溪、大侯溪、石梁溪、大俱源、济源溪、余东溪,涉及九华乡、石梁镇、姜家山乡、沟溪乡、七里乡等乡镇
(五)项目主要建设内容:整治庙源溪、大侯溪、石梁溪、大俱源溪、济源溪、余东溪6条河道,治理总长度33.9公里,护岸工程总计41.83公里,其中新建护岸28.14公里,加固护岸13.69公里;新建滨水节点14处,新建及重建堰坝16座,包括人行桥修建、渠道修复,配套下河台阶、埠头、穿堤涵管,设置标识标牌、照明路灯、监控等;实施九华乡、石梁镇、姜家山乡、沟溪乡4个乡镇水系连通,整治池塘21座,水系连通4.92公里;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工程新建固河低堰10座,新建加固堰坝两侧护岸0.78公里,新建绿化节点1处,面积约7655m2,以及其他相应的配套的零星工程。
2022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《衢州市柯城区全域幸福水网建设工程—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2022年11月1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(衢环柯建〔2022〕18号)进行了批复;2022年11月项目建设开工,分别于2023年7月(七里乡标段Ⅰ标)、2023年8月(石室乡标段Ⅱ标)、2024年1月(沟溪乡标段Ⅲ标)、2024年1月(石梁镇、姜家山标段Ⅳ标)、2024年1月(九华乡标段Ⅴ标)正式完工,并投入试运行;2025年3月,启动了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。
根据现场调查情况,项目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阶段相比,未发生重大标动。本项目不属于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》(环办〔2015〕52号)中界定的重大变动,可按照实际建设规模进行竣工验收。